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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金顶: 四川金顶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

来源:证券之星    时间:2023-07-10 17:04:22

四川金顶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会议资料

 四川金顶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
【资料图】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四川金顶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
一、会议召开时间:2023年7月18日(星期二)下午13:30

二、会议召开方式: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

三、现场会议地点:四川省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一组166号公司二楼

会议室

   网络投票时间: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

间为2023年7月18日9:15—9:25,9:30—11:30及13:00—15:00;通过互

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 9:15-15:00。

四、会议召集人:公司董事会

五、会议主持人:董事长梁斐先生

六、会议主要议程:

(一)报告现场参会股东资格审核情况

(二)宣读会议投票表决规则

(三)审议议案:

   议案一:关于变更注册地址、办公地址及修订《公司章程》的议

案。

(四)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、发言环节

(五)现场会议登记终止,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书面表决

(六)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现场会议表决统计

(七)监票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

(八)暂时休会,由监票人、计票人、律师共同统计表决结果(现场

及网络合并统计后结果),主持人根据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合并后数

据,宣读股东大会决议

(九)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、监事、董事会秘书、召集人或其代

表、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纪录上签字;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、董事

会秘书在会议决议上签字

(十)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

(十一)宣布会议结束

       四川金顶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一、总则

  依据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及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》等相关规

定,特制定本规则。

 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为特殊决议事项,需经参加会议且有表决权

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。

 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,公司

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记票。

  二、根据上述总则,特提醒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注意下列投票细

则:

在大会表决时,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,每一

份股份有一票表决权;

毕,务必签署姓名,并将表决票交与工作人员。未填、多填、字迹无

法辨认、没有股东名称、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,视为该股东放

弃表决权利,其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表决有效票总数之内;

需经现场律师见证,到会务组办理手续后补票;

效。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,如有委托的,按照有关委托代理

的规定办理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四川金顶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议案一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四川金顶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
关于变更注册地址、办公地址及修订《公司章程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的议案

  因公司属地“合镇并村”政策执行,导致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

址名称发生变更,具体变更情况如下:

  一、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

  变更前注册地址: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号

  变更后注册地址:四川省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一组166号(最终

以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)

  二、公司办公地址变更情况

  变更前办公地址: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新农一组55号

  变更后办公地址:四川省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一组166号(最终

以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)

  三、

   《公司章程》修订情况

  因公司注册地址名称发生变更,根据《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章程

的指引》等相关规定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公司拟对《公司章程》中

“公司住所”条款进行修订,具体修订内容如下:

相应条款       修订前内容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修订后内容

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司住所: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 公司住所:四川省峨眉山市九里

第五条

       镇新农一组 55 号     镇新农一组 166 号

 除以上条款内容修订外,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公司章程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。

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

及的变更登记注册、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。

 本议案已经 2023 年 6 月 30 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

通过,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提案人:四川金顶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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